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运行科
责编: 谭维健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量:1042
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2023届学生顺利毕业,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学校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新华
副组长:贺争平 陶立阳 邱 杰
组 员:胡 胜 王 斌 彭 仁 武鹏程 孙竹青 王照伟 李林平 孙永辉 熊秀峰 龚 为
(二)二级学院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
组 员:教研室主任、综合办主任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
二、答辩时间
(一)正式答辩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28日
(二)复审答辩时间:2023年5月29日-5月30日(答辩成绩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同学参加)
注:具体答辩安排以各教研室工作方案为准。
三、答辩形式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以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统一安排在北京实践基地。
四、答辩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的答辩方案(参考附件1),于4月21日前发送给教务处周蕾老师,邮箱:2942884315@qq.com。
(二)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应对论文形式与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答辩要求。依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北艺教务〔2022〕43号)(附件3)执行。
(三)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检测要求与往年一致,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检测。答辩后根据答辩教师要求继续修改论文,并再次查重。
(四)各二级学院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并于4月21日前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2)发送给教务处周蕾老师,邮箱:2942884315@qq.com。
五、具体要求
(一)确保答辩质量,坚持学术标准,保证答辩过程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查询。
(二)答辩资格审核。
出现以下违规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其规范审查评定成绩记为0分,学生不得参与本次答辩:累计缺席超过总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者;发生重大违规事件;有抄袭行为;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未按时交齐。
(三)答辩委员会组建。
成立各二级学院领导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主持答辩,具体工作按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北艺教发〔2021〕30号)执行。
(四)答辩前上交资料。
1.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论文查重比例范围为1%-19%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五)答辩流程。
答辩流程可参考如下步骤:
1.按照答辩时间,答辩委员和工作人员提前抵达答辩室做好准备,技术人员做好设备维护、拍照和录像工作,答辩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2.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3.答辩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学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时间为5分钟左右,陈述完毕后须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提问)20分钟左右为宜;
4.学生答辩完毕,答辩委员根据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答辩者作出口头总结,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不足与修改补充的意见,答辩记录及答辩委员意见等由答辩记录员填写完成;
5.学生答辩结束,须致谢,方可离开答辩室。每位学生答辩结束离开答辩室后,答辩组委员可根据答辩情况对学生进行初步评议,给出初步答辩成绩;
6.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过程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7.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工作人员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答辩期间,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8.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要求:
(1)答辩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在答辩过程中要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像,并将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答辩决议书、表决票等答辩材料做好归档;
(2)毕业设计(论文)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成绩评定要求与往年保持一致;
(3)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在当年十月参加二次答辩;
(4)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于6月1日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9.答辩学生注意事项。
(1)着装要求为正装,大方得体即可;
(2)答辩者需制作PPT(首页包含论文标题、日期及个人姓名、专业、班级、学号等),并完成5分钟左右的自述,切忌读稿。
(3)叙述言简意赅,要少说如“嗯”“呃”之类的口头禅;
(4)答辩学生应保持良好的态度和礼貌。
六、优秀论文推荐
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参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品评选办法》(北艺教发〔2021〕97号)(附件4)。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周蕾老师,联系电话:150-7890-7696。
附件:1.XX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2.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情况一览表
3.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北艺教务〔2022〕43号)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品评选办法(北艺教发〔2021〕97号)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