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运行科
责编: 周蕾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量:732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效率,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北艺教发〔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已有相关制度文件,尽快制定并完善本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方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征集与审核、学生自主选题审核、指导教师确定(为了保证论文质量可以探索“行业专家+校内教师”双导师制)、论文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设计(论文)初评与修改、查重、答辩、存档等全流程管理,细化相关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北京专业考察与实践教学基地要配合各二级学院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综合办负责录入成绩系统,并打印纸质成绩表一式二份,一份提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二级学院存档。
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形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形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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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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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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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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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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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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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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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专业毕业设计应以动画短片、漫画插画类作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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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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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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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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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毕业设计应以数字特效短片、交互类作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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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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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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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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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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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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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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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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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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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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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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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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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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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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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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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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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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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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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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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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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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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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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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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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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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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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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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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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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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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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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展演+毕业展演文案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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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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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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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毕业论文(与创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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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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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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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毕业论文(与创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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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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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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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毕业论文(与创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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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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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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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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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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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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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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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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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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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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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写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毕业论文总字数不低于6000字,设计报告总字数不低于5000字。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相关设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毕业创作作品的具体规格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规定。
三、日程安排
(一)2022年7月1日前,各相关二级学院要成立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要工作时间节点。各重要工作的时间节点一般不得晚于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本阶段要按照1:8选定指导教师名单,初步完成指导教师、行业专家的资质审核工作。
(二)2022年9月5日各二级学院初步分派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征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展选题的审核论证工作。
(三)2022年9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学生动员,明确告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意义、质量要求和评分标准,解答学生的疑问。
(四)2022年9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初步完成毕业生选题和指导教师选派工作,要求一人一题。学校鼓励学生根据毕业实习和专业考察经历,自主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9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审核后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相应指导教师一览表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7办公室袁蓓老师)。
(五)2022年9月15日前,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下达任务书,并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六)2022年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工作。
(七)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25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及时了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2023年2月6日-4月1日,指导教师对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填写中期考核表。
(九)2023年4月2日-4月15日,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规范和格式审查。规范审查通过后,学生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给二级学院进行首次查重。
(十)2023年4月23日前,学生将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定稿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评语应不少于200字),确定是否同意该同学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由主审教师进行交叉评审并填写主审教师评阅表,确定是否同意该同学参加答辩。学生修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十一)2023年4月25日前,二级学院整理好通过评审拟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学校将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学生论文进行二次检测查重,同时抽取部分论文(设计作品)送校外专家审核。查重或外审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推迟答辩。
(十二)2023年5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工作日程。各二级学院要对参与答辩的教师资质要进行严格审核,合理安排答辩工作。
(十三)2023年5月7日-6月10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工作,特殊情况由二级学院会同北海校区、校外专家联合进行网络答辩。
(十四)2023年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基地组织完成推迟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答辩成绩汇总、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答辩工作。
(十五)毕业设计作品的展示,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十六)2023年6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以上为学校的整体日程安排,各二级学院可在保证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前提下,与北京专业考察与实践教学基地协商,确定本学院工作日程。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谭维健、周蕾;联系电话:0779-6660-600。
四、及时报送材料
(一)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学生本人、指导教师、班主任、学生干部等,主动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及图片等,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二)报送教务处材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邮箱beiyijwc@126.com,标题及文件名为“××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三)各相关二级学院应按要求及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档案,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所有报送教务处的材料各相关二级学院均需存档。
(四)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答辩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将会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