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作息管理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思政教育中心 责编: 俞仁 作者: 谢鹏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量:1193

各二级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生按时休息才能保证第二天学习精力充沛。开学后,学校发现有部分宿舍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在23:00之后不熄灯,甚至出现有学生在宿舍大声喧哗、打游戏、打牌,严重扰乱同宿舍其他同学的休息和学习,导致宿舍之间关系紧张、学风下滑。

学生手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北艺学发〔2019〕11号)中第十四条规定:“住宿学生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作息时间,23:00前熄灯休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习、休息时间,宿舍内严禁出现大声喧哗、哄笑、嬉闹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为端正学风,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作息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学校规定的学生住宿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公寓每晚23:00前熄灯。各宿舍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在每晚23:00前)自主熄灯就寝休息。

(二)熄灯休息后,应保持宿舍安静,禁止洗漱、洗衣服、起哄、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禁止玩电脑、打游戏、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严禁在走廊公共区域进行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三)值班宿管老师每晚23:00开始巡视,检查学生宿舍作息制度执行情况,对没有按时熄灯的宿舍进行提醒。相关宿舍在收到提醒时,应主动配合宿管老师工作,按时熄灯休息。

(四)如经提醒仍不按时熄灯休息,宿管老师登记相关宿舍号,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汇总名单后每周五发至二级学院,由辅导员对相关宿舍进行教育整改,并要求宿舍成员作出书面检查,辅导员填写谈话记录交二级学院备案,学工处后组织抽查(谈话记录表详见附件1)。三次(及以上),或屡教不改的,要求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的领导对相关宿舍涉事学生进行谈话教育,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相关宿舍涉事学生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作为学校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的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阅读通知内容要求,召开学工会议部署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学院、班级应及时将本文件内容告知每一位学生,通过班会、走访等方式对每一位学生进行按时熄灯就寝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养成按时就寝的良好习惯,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加强检查督促。各辅导员应每月召开本班宿舍长会议,了解本班宿舍作息情况,要求各宿舍长要主动督促本宿舍成员按时作息,协助做好违规室友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宿舍矛盾。

(四)重视跟踪教育。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不能主动按时熄灯就寝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实现从“要我熄灯”到“我要熄灯”的自觉转变。

(五)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在3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2448125798@qq.com。

 

 

附件:辅导员谈话记录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