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李安等3名同学拟按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1251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项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北艺教发〔2021〕44号)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学校拟对李安等3名同学按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如对退学处理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西区行政楼317办公室
电话:0779-6801-221。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处理结果
|
1
|
202050001
|
李安
|
视觉传达设计
|
拟按退学处理
|
2
|
202243807
|
夏翘楚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拟按退学处理
|
3
|
201941660
|
郭佳佳
|
数字媒体艺术
|
拟按退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