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学位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作者: 高霈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量:1272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
1.拟授予张依娜等144名同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
2.拟授予徐江慧等9名同学辅修学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西校区行政楼317。
 
附件:1.2023年11月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生名单(144名)
   2.2023年11月拟授予辅修学士学生名单(9名)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