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下半年结项工作的通知

责编: 吕雅婷 作者: 冯杰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量:11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结项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教改项目每年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10月)各组织一次结项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jgxmxx.gxeduyun.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结项材料。本次结项工作的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30日。申报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改项目团队提交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每一项成果均需单独扫描上传系统,大小不超过50MB。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5.项目如曾经调整过项目内容或实施计划、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时间,需在系统填报调整事项,形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三、其他要求

请计划2024年下半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仔细查看并认真准备结项材料,于2024年10月30日上传系统后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beiyijwc@126.com,纸质版材料1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324办公室谭鸿超老师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0月9日前进入QQ工作群:645624336(本次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进群接收相关通知)。

根据《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文件第二十条要求:项目变更情况应至少在结项半年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项目变更(变更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内容或者实施计划有重大调整、变更完成时间等)于2024年10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附件3《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冯杰,138-7792-9312;谭鸿超,157-0290-5095。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