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构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有效应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经研究,学校决定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含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全面负责事故分级处置(Ⅳ级现场处置、I-Ⅲ级配合指挥)、分类处置、资源协调、信息管理、应急保障及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规范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陶立阳
副组长:刘朝雄、包建明
成 员:文春明、武鹏程、季运强、黄世华、李德贤、
曾之光、涉事学院书记及院长
主要负责:
(一)统筹决策:全面指导I-Ⅲ级事故应急处置,批准校级预案启动;
(二)资源协调:统筹校内外医疗、消防、后勤等救援力量及物资调配;
(三)信息管理:审核事故信息发布,引导舆论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技术支撑:设立专家咨询组,提供分类处置技术指导;
(五)监督整改:审批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监督整改措施及闭环复查验收;
(六)法律合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牵头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二、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武鹏程
副组长:季运强、黄世华、李德贤、曾之光、涉事学院书
记及院长
成 员: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设备与信息处的工作人员以及涉事实验室负责
人和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
(一)分级响应:Ⅳ级事故现场组织疏散、控制危险源及进行初级救援以保障人员安全,I-Ⅲ级事故则配合校级领导小组执行指令,协调应急资源并引导外部救援力量。
(二)分类事故处置: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按预案分类处理,优先控制危险源并实施紧急医疗救助;
(三)应急保障:管理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急救设备及防护装备有效性,保障应急通道畅通,规划救援车辆通行路线;
(四)信息与整改:记录事故信息并提交整改方案,配合校级复查验收,按规范上报事故进展,避免未经审核信息外泄;
(五)培训与法律执行: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