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量:11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北艺教发〔2021〕44号)、《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北艺教发〔2021〕96号)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北艺教发〔2021〕100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2022届本科预计毕业生,即2017级建筑学专业学生和2018级4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含插班跟读的专升本学生);
(二)2018级辅修专业学生;
(三)结业换毕业学生;
(四)申请补授学位学生。
二、审核流程
(一)毕业资格审核程序:各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二)学位资格审核程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对毕业生进行初评,提出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和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审核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学生是否具有正式学籍;思想品德及操行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选修课程(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习任务,且各门课程成绩均要达到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二)学位资格审核内容:学生是否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并且达到《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中的学位授予条件。
四、审核方法
参考《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北艺教务〔2021〕105号)。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5月31日前将附件1-4纸质版交至教务处禤丽敏老师处,电子档同时发到QQ:2035-6986,联系电话:139-0779-2630。
附件:1.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