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通知

来源:考务科 责编: 林瑜 作者: 潘斐斐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量:5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2020级需要重修不及格课程或旷考的同学;2021级需要重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经过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或旷考的同学。
(二)2020级、2021级对已有成绩不满意,想申请重修本学期计划开设的专业课的同学。
二、重修准备
(一)教务处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将本学期需要申请重修思政课、公共课的学生名单(附件1)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接到重修通知后,申请思政课、公共课、创新创业课重修的同学请缴纳重修费用到相应开课部门进行重修报名,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每位同学每门课程填写1份)并由开课部门安排学生到相应的重修班级。各二级学院专业课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重修。
(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领取填表时间为4月10日、4月11日、4月12日,填表及提交地点:
思政课:西校区行政楼403办公室
公共课:西校区行政楼412办公室
创新创业课:西校区行政楼314办公室
专业课:各二级学院综合办
三、重修交费
(一)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补考、缓考、重修、加修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57号),重修按每学分180元收取重新学习费。
(二)思政课、公共课和专业课的重修缴费统一由班主任代收。班主任汇总重修申请表信息后,填写《**班重修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费时间:4月10日、4月11日、4月12日。交费地址:东校区单身公寓209财务处李军老师处。交费时请让财务处老师在《**班重修情况统计表》上盖章并填写单据流水号(注:电子支付,收费建议使用支付宝)。盖章后的《**班重修情况统计表》原件和电子版原文件由班主任交二级学院教务办存档,教务办复印一份送学校教务处存档。
四、重修教学安排
(一)思政课和公共课重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体育部)、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原重修计划和学生报名重修情况、学生已有课程的上课时间等,采取新开班重修、插班重修、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新开班的上课时间、地点务必通知到学生,采取个别辅导重修的要安排好辅导教师,并告知学生联系方式,做好对接工作。
(二)专业课程的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二级学院根据重修方案、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和学生已有课程的上课时间等相关事宜,安排好插班重修的具体班级、上课时间及地点;新开班授课班级,要告知学生上课时间、地点;需个别辅导重修的学生要安排好辅导教师,告知学生重修辅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并做好组织工作。
(三)为了确保重修教学质量,优先采取跟班重修、单独开班重修方式,确保重修课时量和辅导总时长(次数)。严禁只收费不开课、让学生自学或教师只简单布置作业给学生的情况发生。集体辅导、单独辅导要有详细计划(时间、地点或网络平台),可以利用工作室、专业教室、办公室等多个场所进行。
五、重修教学管理
(一)学生无故不参加重修或者未达到重修课程考核要求的,均视为重修不合格。
(二)重修结束以后,专业课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将纸质版成绩单报二级学院综合办存档;思政课和公共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将纸质版成绩单报开课部门备案。重修考试成绩构成比例按照各课程重修大纲执行。重修成绩均需要标注“重修”字样。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重修管理,做好课程安排,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重修质量。任课教师要及时填好教学日志(或辅导记录),做好作业存档。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0、2021级公共课学生重修名单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班重修情况统计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