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艺教务〔2023〕6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作者: 杨明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量:1268
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设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的方案》(北艺党政联发〔2020〕1 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 2023 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由教务处主管、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 年思政专项课题选题范围建议
(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与课程体系整体改革研究(重大委托项目)。
(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教学改革与建设。
(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创设研究与实践。
(四)二十大精神进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政课的理论与实践。
(五)北海地方党史、革命斗争史进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政课的研究。
(六)北海地方文化进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政课的研究。
(七)古今海上丝路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政课教学融合的研究与实践。
二、2023 年思政专项课题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设立重大委托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项目 5 类项目,其中重大委托项目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校领导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承担。
(二)同一内容已经申报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不得同时申报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违者一旦查出则撤销已立项课题并追回已发经费,同时列入学术不端黑名单,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取消三年内申报所有类型和级别课题的资格,其他的处分按学校相关规定办。
(三)已经承担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023年度专项课题(重大委托项目除外)。
(四)其他申报要求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设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专项课题的方案》(北艺党政联发〔2020〕1 号)执行。
三、项目要求、研究期限及经费支持
(一)重大委托项目: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大委托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至 3 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 3 万元。
(二)重大项目:指对解决当前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具有全校性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至 2 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 1.5 万元。
(三)重点项目:指对解决当前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至 2 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 1 万元。
(四)一般项目:指根据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一般性问题而进行的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 0.5 万元。
(五)立项项目:指对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价值但研究的范围、内容、作用较小的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 年,每项资助研究经费 0.2 万元。上述所有项目均以 2023 年 10 月开始计算研究周期。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如实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度思政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度思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 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附件 4),交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初审后由二级学院或部门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思政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和申请材料打包后于9月10日前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行政楼 403)。
(二)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进行初审,材料符合申报规定的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发文立项。
(三)未尽事宜可咨询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 王佳碧 电话 183-7674-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