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及2022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林晋佩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量:99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暂行管理规定》(北艺人发〔2022〕1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上报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及2022年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结合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确保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制订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年度计划,有计划分期分批次地安排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

2.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应明确实践的内容、形式、人员、标准要求、时间地点和承担校内工作等,计划参加实践锻炼的老师须提交《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审批表》(附件1)。

(二)2022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材料

1.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结束返校后,应提交《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2),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其他资料或成果,如聘书、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

2.鼓励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发展、学科建设等与行业、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的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基地。学校根据备案基地的实际参培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报送材料

(一)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2023年度《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审批表》;

(二)2022年度《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三)新增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基地协议等材料。

三、其他事宜

(一)请认真做好2023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及2022年年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材料的收集工作,于3月22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至beiyirs@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西校区行政楼309办公室。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林老师,0779-6992-220。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审批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