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网 责编: 王雨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751

浦江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文化资源的“千年古县”,有着万年稻米的滋养、千年文脉的熏陶、百年书画的积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描绘新时代、反映新生活,展现新风貌的优秀作品,为进一步推动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2022“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览。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浦江县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陈瑶、刁玉泉、俞佩芬

副主任:戴翀

秘书长:王敏杰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安明、张华、陈鹏进、徐利民、章云、黄向东、黄良标、董竟成、简斌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张华

办公室副主任:安明、黄向东、黄良标

展览编辑:逄羽、陈丰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2年9月

五、展览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0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山水、花鸟、人物题材不限,提倡反映浦江当地历史文化、自然风貌,体现民俗风情、生态环境等。

2.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逄羽,办公电话:010-5975-9682,信封注明:2022“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5月

(本文转自中国美术家协会网https://www.caanet.org.cn/newsdetail.mx?id=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