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21-09-16 浏览量:89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636号)精神,由于目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式仍然严峻复杂,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师生流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中秋、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教学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二)国庆节:10月1日(周五)放假,10月2日至7日上班上课。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休息。所占国庆节假期于寒假予以补回。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应的课程调整。调课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放假解释工作,引导师生减少出行,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鼓励师生就地过节。凡是离开北海市,要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三)节假日期间学校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要加强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巡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校园安全。
(四)放假期间校领导24小时带班,学校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记录,负责做好相关信息传递等工作;学工处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请各部门、单位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