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784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汛期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意外、灾害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形势和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研判,早谋划、早部署。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国土、地震、旅游、交通、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发布的警示,多途径、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结合清明祭扫、出行旅游以及炎热、多雨的天气特点,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员工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结合案例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含骑乘电动车)、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等防灾避灾警示教育,贯彻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避免溺水、交通事故、山林火灾、校园消防安全、雷电等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利用校讯通、微信群、QQ群、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宣传和警示,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全力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溺水事件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早研究部署防溺水专项行动,着重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多人溺亡事件发生,减少溺水事件和溺亡人数。
(一)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1.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尤其是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资源库的资源(平台: https://www.xueanquan.com)开展安全教育,提高教育效果。
2.坚持每个节假日放假前及每学期开展安全主题班会,重点强调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强化遵守防溺水“六不”纪律要求,通过案例强化同伴溺水时科学施救方法教育、强化要高声呼救而不能手拉手盲目施救的警示教育,时刻绷紧预防学生溺水这根弦,让“远离危险水域、谨防意外溺水”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学生涉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建立班级安全委员或信息员制度,在学生中形成互相监督的机制。要落实“三防”要求,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效果。
(二)加强家校联防联动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及班主任通过微信群、QQ群、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节假日离校学生的监护责任,做好家长签字回执保存等工作。宣传部利用广播站、宣传版、横幅、标语等方式加强防溺水宣传,强化社会共同防范的意识。各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对未按时上课或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严格监督管理。
三、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我区已提前进入汛期,学校各部门要尽早防范,扎实做好今年防灾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
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通过微信平台、班级QQ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汛宣传教育,并通过周一的升旗仪式对学生传授防汛抢险知识。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汛期安全主题班会”。普及防汛抗灾、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防雷击、防台风、应急逃生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在雷电、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面前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并要求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前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专项班会,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动员,让学生深刻了解校内外防汛安全注意事项。各部门一旦发生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保障师生安全,特别是安置好学生。
(二)强化汛期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
后勤保障处、工程部、基建处要及早开展一次对校园内校舍、在建工程、危旧房、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汛期要结合天气水情等情况,加强对学校周边危险水域、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等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与预警。
四、加强假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节假日值班工作的要求,安排好各部门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假期值班领导,同时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学校办公室及保卫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