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姜琳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量:1479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与我校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或图书资料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广西艺术或图书资料系列职称。

(二)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和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职称认定、职称重新确认等程序和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

(二)申报艺术系列职称人员,评审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1号)(附件1)执行。

(三)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职称人员,评审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50号)(附件2)执行。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

(五)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职称认定、职称重新确认等程序和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八)本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起算到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

10月8日前,申报人员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进行申报评审,具体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系统内部的“帮助中心”。

申报艺术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正高级评委会”,申报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副高级评委会”,申报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中级评委会”。

申报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评委会”,申报图书资料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副高级评委会”,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评委会”。

2.图书馆、二级学院推荐

10月13日前,图书馆、各二级学院就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等方面出具审议推荐意见(附件3)。

3.学校审议、公示及推荐

(1)10月21日前,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在答辩审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

(2)11月1日前,对所有拟推荐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3)11月7日前,推荐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广西艺术或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

4.主管部门审核

教育厅按权限对我校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我校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5.评委会评审

9月20日至11月21日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接收、审核材料时间。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须在11月25日18:00前将修改后的材料再次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相应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评审程序要求,正高级职称评审前,由相关评委会组织专业答辩。申报正高级职称的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1.个人信息

申报人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2.学历证书材料

申报人需上传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的学历证书证明材料,教育部学信网不能查询到学历的申报人员,则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

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应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4.继续教育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1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

5.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材料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

6.论文、著作条件的代表作材料

论文、著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的代表作材料。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申报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者,符合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申报条件的代表作为著作、专(译)著或作品集的,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送(寄)达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在首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材料还需加盖骑缝章。材料一经收取原则上不予退回,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评审结束后退回原件的,请在送(寄)时附上相关文字说明(含回寄材料名称、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回寄地址等)。申报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者,其论文、著作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的代表作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统一组织鉴定。

7.辅助材料

(1)无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须于9月30日前提交达到无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职改办审批,并将同意无职称或破格申报的审批表扫描件上传至系统规定的位置作为申报依据。

无职称的申报材料包括: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企业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能证明符合申报学历、资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破格申报的材料包括: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5)、学历以及资历的证明材料、符合破格条件的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无职称申报评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任何职称的情况下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行为。对于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能通过无职称直接申报方式取得职称。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四、其他事项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申报人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推荐。

(二)申报高级职称的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所需材料详见《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

(三)评审采取网上缴费。需要发票的请单独联系学校职改办进行缴费。不需要发票的可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缴费(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信息,并按信息提示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缴费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即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450元/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38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人。

(四)申报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职称的需另行委托自治区文旅厅的相关二层单位进行评审,请有参评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30日前单独联系学校职改办。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屈老师,电话:0779-6870-86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50号)

3.二级学院考核推荐意见

4.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

5.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

6.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9月23日